公开公示

【建设项目环评公示】秀山县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井槽尾矿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作者:admin点击次数:5449发布时间:2018-07-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秀山县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井槽尾矿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 建设项目概况
  秀山县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井槽尾矿库工程为秀山县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0000 t/a电解锰项目的配套电解锰渣尾矿库,属II类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占地约88356m2,设计容量111.37万m3,服务年限8年。
  1.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秀山县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井槽尾矿库工程。
  建设单位:秀山县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秀山县龙池镇白庄村。
  项目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工程总占地面积约88356m2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3354.65万元。
  劳动定员:定员12人。
  服务对象:主要为秀山县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电解锰滤渣以及污水处理站污泥。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尾矿库库区主体、初期坝、尾矿堆积坝、库区防渗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渗滤液调节池、渗滤液回输管道等。
  1.2 主要工艺过程
  尾矿排渣方式:电解锰厂生产车间排出压滤锰渣,用铲车装自卸汽车外运至尾矿库,锰渣卸入尾矿库后,用推土机配合布渣。
  尾矿运输:厂区至尾矿库采用汽车运输,年运输量为24万t/a。压滤车间至尾矿库的运输道路依托正在修建的白庄村村镇公路,道路沿东侧库岸边缘修建,由库尾进入库内。
  尾矿堆存方式:尾矿自厂区压滤车间转运至尾矿库后,从低到高由尾矿库前部往尾矿库尾部方向干式堆排0.3~0.5m厚,待堆排一定宽度后,再对该分层排放的尾矿体实施反复的碾压直到满足要求。当10m高度推进线到达永久坝坡位置时,留出马道,平整马道和下游坝坡,并在其下游坡面和所留马道上铺0.3m厚的土层护坡种草,然后再将覆土人工夯实平整,方可继续堆筑上一道尾矿堆积坝。如此反复,直道整个尾矿库堆筑完毕。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2.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生态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后将使土地利用格局发生一定的变化。项目区以目前的荒地、农业用地、林地,变为一般工业用地。但尾矿库在闭库后的场地将进行复垦绿化,复垦为林地后对土地利用格局的影响很小。
  项目建设运行主要在库区内,其景观影响小。随着堆存作业的进行,逐渐对各平台进行复垦、植被恢复,尾矿库闭库后对区域全部进行植被恢复,主要采用浅根系的灌木、草木等,可最大限度减少对景观的影响。
  拟建填埋场在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主要表现为:一方面要占用土地,破坏原有的地表植被,容易产生水土流失;另一方面,在尾矿库库区的施工过程中,其开挖、移动、填筑土石方较多,容易造成水土流失。拟建尾矿库的施工期的行为增大了水土流失面积,可能加剧区域水土流失。首先是植被面积减少,土壤侵蚀速度加快,水土流失日趋严重;其次是局部区域生态环境恶化,可能出现崩塌、滑坡等灾害;因此,应制定水土流失防治方案,加强拟建工程建设期和营运期的水土保持,随着挡墙、边沟、护面墙等防护工程和绿化工程的实施,水土流失影响将逐渐消失。
  项目施工活动会破坏植被、干扰野生动物的生境、项目施工扬尘会对植物生长发育产生不利影响,但施工造成的影响是暂时、可逆的,施工活动结束后,影响将逐渐消失。据现场调查,拟建项目场址附近未发现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植物种类和珍稀物种,也未发现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珍稀野生动物。项目施工活动不会导致野生动植物物种的濒危。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行为产生的废水。各施工阶段汽车冲洗及建筑物(构筑物)的养护、冲洗、打磨等均会产生含悬浮物的浊水,估计产生量15m3/d。此外,施工期的施工人员按50人/d计,用水量50L/人·d计,将产生生活污水2.25m3/d,主要污染物浓度COD 400mg/L、SS 300mg/L。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材料拌和、场地洒水等,禁止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修建旱厕或利用拆迁农舍,由附近的农民用作农家肥,禁止外排。因此,施工期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3)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现场产生的二次扬尘和燃油机械设备及车辆产生的尾气。扬尘主要产生于土建阶段。此阶段装卸、运输车辆行驶将产生扬尘。扬尘量随气候条件、施工管理状况等差异很大。另外,结构、装修阶段运输车辆及混凝土搅拌站(包括水泥散装作业)也会产生部分扬尘。据工程实地监测资料,施工区域近地面空气中TSP浓度可达1.5~3.0mg/m3。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燃油产生尾气,主要污染物是NOx、CO、THC。施工作业时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场区内和运输车辆所经沿线两侧。通过湿法作业、场区洒水、限速、车辆上路前清洗,可将其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
  (4)环境噪声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施工场地噪声主要指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等,声级在95~110dB(A)之间。拟建项目施工机械噪声影响主要在土建阶段。运输噪声:主要由各施工阶段物料运输车辆引起的,如弃渣运出、建筑材料及生产设备的运进。运输车辆一般采用重型载重汽车,距车辆5m处噪声为82~90dB(A)。经调查,拟建项目周边敏感点均位于300m以外,施工噪声对其影响小。
  (5)振动影响分析
  施工期振动主要来源于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空压机、土石方回填时设备作业和车辆运输以及路基开挖、爆破振动等。施工机具产生的振动振级在75~83dB,其振动传播范围约在15~30m外达到《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混合区、商业中心区”规定的相应标准;在40~60m外达到“居民、文教区”标准。由于施工机具施工作业时振动强度不大,主要设备距离场外建筑物尚有一定距离,经衰减后对建筑物等影响小,且振动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另外评价认为将爆破作业引起的地面振动控制在1.5cm/s以内,对施工爆破附近近距离人群虽会产生不愉快,但建筑无损坏,震动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6)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产生的弃渣和生活垃圾两类。建筑垃圾送当地指定建筑渣场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共产生生活垃圾25kg/d。施工期,松散的弃方在降水或地表径流冲刷下,易产生水土流失,应避开雨季进行大规模的土石方工程,做好表土保存并作为厂区后期绿化用土。根据项目的特殊地形,采取高挖低填的方式,做到挖填平衡,不随意堆放,并及时处置。在临时堆放场的周围修建排洪沟和挡土墙,避免水土流失造成的不利影响。施工工地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只要及时收集,并在运输与装卸过程中防止抛洒,则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
  2.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水
  拟建尾矿库建成运营后,项目废水主要为库区渗滤液和雨污水以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正常情况下,渗滤液在调节池暂存后,通过管道回输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考虑非正常情况下,渗滤液回输系统故障,渗滤液调节池不能满足渗滤液暂存需求,导致渗滤液外溢进入地表水体或厂内渗滤液处理系统故障导致渗滤液事故排放的情形。根据预测结果,拟建尾矿库渗滤液在枯水期事故排放时Cr6+、Ni、Mn等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域功能的要求,因此,拟建尾矿库产生的渗滤液事故排放情况下对梅江河影响较小,当地地表水环境可以接受。
  (2)环境空气
  拟建项目堆存的电解锰压滤渣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一般工业固废,堆存过程中基本无填埋气产生;堆渣作业过程中采取洒水措施,少量扬尘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小。
  营运期主要的废气排放为排渣作业中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渣作业中共计4台载重汽车、1台压实机、1台推土机、1台挖掘机、1辆洒水车,其作业过程中有少量的含NOx、CO废气。对机械设备及时检修,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少量的机械设备尾气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小。
  一般情况下,在尾矿库采取洒水加湿堆体表面,防止灰渣面起尘,对渣场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另外根据计算项目无组织排放无超标点,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在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涉及民房。评价要求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严禁新建集中居民区、敬老院、医院和学校等敏感设施。
  (3)声环境
  运行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填埋场场地作业设备及运输车辆,一般在70~110dB(A)之间。预测结果表明,除东场界夜间超标外,其余场界影响预测值昼间和夜间均达标。东侧厂界预测值较大,主要是由于运渣入库道路距东侧场界较近,运渣交通噪声造成的影响较大。但由于载重汽车产生的运渣噪声是间断性排放的,同时夜间运渣及堆存作业将停止。另外拟建尾矿库周边200m范围内无敏感点分布,因此总体来看拟建尾矿库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不会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4)地下水
  本工程对地下水影响最大的生产废水为堆存库区的渗滤液废水。渗滤液主要来自于库区一般工业固废本身带水以及大气降水渗入库区的降水。拟建尾矿库堆存的压滤渣含水量较低,排水固结后,其渗滤液主要来自于降水。根据计算,渗滤液的产生量平均为450.5m3/d。拟建项目采用单层复合衬层防渗结构进行工程的防渗,库底采用土工布、素土层、HDPE土工膜、素土层、土工布的防渗结构防渗。边坡采用土工布、HDPE土工膜、土工布的防渗结构防渗。2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HDPE)作为衬层材料,其渗透系数可达10-12~10-13cm/s,加上衬底和保护层600g/m²土工布的防渗效果,拟建项目的总体防渗性能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II类场的防渗要求。
  (5)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场区生活垃圾和少量渗滤液沉淀的污泥。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收集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无明显不利影响。
  库区渗滤液调节池的少量沉淀污泥,定期清理后回填至尾矿库,由尾矿库自身消纳,处理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拟建项目为尾矿库工程,根据《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740-2015)对拟建尾矿库环境风险进行预判,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等级表征为一般(H2S2R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技术导则》,评价等级为二级。结合拟建项目的排渣工艺、危害程度等,确定最大可信事故为溃坝事故风险和输送渗滤液的管道破裂带来的环境污染事故风险。在采取有效、可靠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下,其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废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的维护,可有效减少机械设备的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根据压滤渣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及性质,作业过程中采取相应措施,可减少二次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废水:渗滤液防治措施包括建设渗滤液导排系统对库区渗滤液进行收集,建设渗滤液调节池暂存渗滤液并对渗滤液进行调质和均化,建设渗滤液回输管道将渗滤液回输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经论证,渗滤液导排及排洪能力满足要求,渗滤液调节池容积能够满足降雨量最大月渗滤液产生量的暂存需要,厂区渗滤液处理能力能够满足渗滤液回输处理需求。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对尾矿库库区可能泄漏污染物的污染区进行划分,根据分区防渗的原则,参照防渗标准和规范,结合施工可操作性和技术水平,对不同分区地面采取不同措施进行防渗处理,并及时地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起来进行集中处理,可有效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
  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定期收集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库区渗滤液调节池的少量沉淀污泥,定期清理后回填至尾矿库,由尾矿库自身消纳,所有固废均能妥善处置。
  噪声:采用隔声、减振以及距离衰减后,营运期的排渣作业噪声对周边环境及声环境敏感点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项目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6年修订)中的鼓励类。拟建项目位于秀山县龙池镇白庄村龙井槽,符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秀山县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和《秀山县及32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总体要求,不在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同时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政策、产业政策、技术规范等要求。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缓解秀山县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渣场剩余库容不足的问题,是保持生态环境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功能,环境风险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选址是合理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评简本的期限:自项目第二次公示首日起,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公众查阅环评全文本的预计起始时间:2018年7月19日。
  公众查阅环评简本、全文本的方式:通过环评单位、建设单位均可查阅。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秀山县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秀山县龙池镇白庄村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334632456
  e-mail:792790873@qq.com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等级:甲级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103号
  业务范围:化工石化医药;建材火电;轻工纺织化纤;冶金机电;交通运输;农林水利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扬子江商务中心7楼    邮编:401147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7823332228
  Email:124076383@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可能受到项目影响的公众,以及对项目建设或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宝贵意见的公众。
  主要事项:请公众对报告书中的工程分析、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的可靠性和可行性提出意见;特别是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若公众对项目还有其它更好的建设性建议恳切及时提出,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衷表谢意。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取在网站发布信息、当地张贴告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让公众充分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内容,同时还将采取现场走访、询问的方式与公众进行广泛的交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项目第二次公示首日起,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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