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示

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A05-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作者:admin点击次数:1757发布时间:2023-05-12

       大足区宝顶镇A05-2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已规划为行政办公用地(A1),拟建大足区公安局宝顶镇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43号)等相关规定:用途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重庆棠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后,组织专业人员通过走访、询问、资料收集分析等方式调查场地历史沿革、产排污情况等。根据相关资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并结合现场的实际调查情况,于2023年5月编制完成《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A05-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就调查报告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请各位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简介
       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A05-2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东岳村,中心经度:105.454745,中心维度:29.450420,占地面积5616平方米。调查地块北侧为龙腾小区,南侧为化龙街,西侧为慈化路,东侧为水厂新村道路。调查地块在2015年前为农用地;2015~2019年,地块内南侧区域       约2500平方米陆续进行了地面平整硬化工作,用作停车场使用,其余区域仍保持着农用地未开发状态。
目前,调查地块内停车场正常使用,其他农用地区域种植有蔬菜。根据《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知,调查地块已规划为行政办公用地(A1),拟建大足区公安局宝顶派出所。
       二、调查结果
       通过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确认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及填埋,不涉及工业废水排放管道、沟渠、渗坑及污染,现场无污染迹象,周边无工矿企业,快速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土壤没有异常,符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优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服务八条惠企措施》可以免于采样监测的情形。
       调查报告认为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A05-2地块无污染风险,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
       三、详细技术资料查阅及时限
       如有需要,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报告编制单位索取查阅,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四、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的方式转给我们,同时请附上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沟通和回复。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要征求公众的如下方面的意见:(1)对本报告调查结论有何意见和建议。(2)对本地块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3)对本报告的结论认可度如何。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棠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老师      邮箱:4635879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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