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示

【建设项目环评公示】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碳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作者:admin点击次数:4139发布时间:2018-07-17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碳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1.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碳素项目(一期);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重庆市綦江工业园区北渡铝产业园;
  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总占地面积约64045m2,总建筑面积约10719m2
  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45000万元,环保投资为3875万元,占总投资的8.9%。
  劳动定员:拟建项目劳动定员300人,其中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约35人,生产人员265人。
  工作制度:三班制连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石油焦转运站、沥青车间、生阳极制备车间年工作日317d,煅烧车间、阳极焙烧车间365d,返回料预处理车间192d。
  主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依托已建焙烧车间,建设预焙阳极(碳素)的生产装置及其配套装置,生产规模为16万t/a。
依托设施:供水、供电、供气、生活污水处理等依托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和綦江工业园区北渡铝产业园。

  1.2 主要工艺过程

  外购石油焦经过预处理、煅烧、中碎筛分后,与经过预碎和中碎筛分后的残极配料,再与经熔化的沥青进行混捏、成型、焙烧,得到预焙阳极(碳素)。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2.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在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现有场地范围内进行建设,占地64045m2,不新增征地,且焙烧车间目前已建设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因此,拟建项目工程施工量小。不设取、弃土场。施工期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采取有效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小。

  2.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

  对原料、中间物质破碎筛分、转运等产生的粉尘经过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分别通过26根不低于16m排气筒排放;煅烧烟气采用“石灰石-石膏+静电除尘”处理,再通过1根高80m排气筒排放;沥青熔化烟气、混捏成型烟气采用“焦粉吸附+布袋除尘”处理,再通过1根高60m排气筒排放;焙烧烟气采用“电捕焦油+石灰石-石膏”处理,再通过1根高60m排气筒排放。

  经预测,各类污染物均满足相应环境标准限值,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

  拟建项目的生活污水依托旗能电铝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再经旗能电铝生产废水处理站深度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对“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要求后回用至旗能电铝生产。生产废水经中间水池暂存后用于石油焦转运站卸车、转运等工序降尘,实现废水零排放。因此,拟建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綦江河和清溪河的水域功能,对地表水影响较小,环境可以接受。

  (3)地下水

  通过采取分区防渗,对沥青罐区、导热油炉区、危废暂存场、废气处理循环水池、中间水池、脱硫石膏暂存场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等进行防渗,能够符合GB18598要求。正常情况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小。

  (4)声环境

  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有筛分设备、破碎设备、混捏设备等,其噪声级为85~95dB(A)。对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建筑隔声等治理措施。
  厂界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正常工况下,厂界预测点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

  焦油属于危险废物,回用至沥青熔化工序;沥青罐底杂质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场,再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脱硫石膏属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脱硫石膏暂存场,再交园区渣场处置;废耐火材料、过细冶金焦属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再交园区渣场处置或外卖作建材;生活垃圾送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置。拟建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上述措施分类妥善处置,符合环保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废气:对原料、中间物质破碎筛分、转运等产生的粉尘经过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分别通过26根不低于16m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限值;煅烧烟气采用“石灰石-石膏+静电除尘”处理,再通过1根高80m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限值;沥青熔化烟气、混捏成型烟气采用“焦粉吸附+布袋除尘”处理,再通过1根高60m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限值;焙烧烟气采用“电捕焦油+石灰石-石膏”处理,再通过1根高60m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限值。
  废水:生活污水依托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再经旗能电铝生产废水处理站深度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对“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要求后回用至旗能电铝生产,其处理工艺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生活污水处理规模为720 m3/d,项目污染物类型较简单,其处理能力能满足项目废水处理需求。生产废水经中间水池暂存后用于石油焦转运站卸车、转运等工序降尘,实现废水零排放。
  地下水:通过采取分区防渗,对沥青罐区、导热油炉区、危废暂存场、废气处理循环水池、中间水池、脱硫石膏暂存场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防渗,能够满足GB18598要求。
  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和建筑隔声等措施后,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达标。
  固体废物:根据分类、回收利用、减量化和无害化原则,对不同类型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风险: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项目不属于重大危险源。制定了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可以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碳素项目(一期)位于綦江区北渡铝产业园,拟建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规划,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及綦江区北渡铝产业园单个项目准入条件,清洁生产为国内先进,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能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境风险可以接受,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功能,公众支持工程的建设。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拟建工程建设方案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评简本的期限: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30日。
  公众查阅环评简本的方式:通过环评单位可查阅。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96607817     联系人:王老师
  地址:綦江区北渡铝产业园 
  Email:952667982@qq.com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等级:甲;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103号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一路扬子江商务中心7楼    邮编:401147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3- 62668337  
  Email:450487634@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可能受到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以及对项目建设或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宝贵意见的所有公众。
  主要事项:请公众对报告书中的工程分析、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的可靠性和可行性提出意见;特别是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倘若公众对项目还有其它更好的建设性建议恳切及时提出,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衷表谢意。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取在网站发布环境信息方式、当地张贴告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让公众充分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内容,同时还将采取现场走访、询问的方式与公众进行广泛的交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项目第二次公示首日起,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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