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示

重庆市南岸区黄桷垭B分区B13/02地块原址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网络公示

作者:admin点击次数:5919发布时间:2019-11-26

  为响应国家土壤环境保护政策,加强风险防控,评估重庆市南岸区黄桷垭B分区B13/02地块原址场地是否达到场地规划用地的环境质量要求,重庆市南山生态带管理委员会委托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场地进行环境调查、评估,并编制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接“评估项目”后,立即组织专业人员通过走访、询问、资料收集分析等方式调查场地历史沿革、产排污情况等相关资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并结合现场的实际调查情况,制定监测方案,取样分析,实施风险评估。现就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请各位提出宝贵意见。
  一、 项目简介
  重庆市南岸区黄桷垭B分区B13/02地块原址场地(以下简称“评估场地”)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新力村民委员会南侧,评估范围为5610 m2(约8.42亩)。根据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阅的城乡综合数据库,使用性质规划为教育科研用地(A3),项目为重邮创新创业园,为第二类建设用地,即除A33等以外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评估场地1975年之前为农用地和荒地;1975年翻砂铸造厂入驻场地东北部至场地东北侧以外区域,主要从事水管管件生产,于1999年停产关闭;1983年预制配件厂入驻场地南部至场地南侧以外区域,主要从事雨棚板、楼梯板、桥梁栏杆等建筑材料生产,于1991年停产关闭;1989年锻造厂入驻场地中西部,主要从事钢条生产,于1999年停产关闭;1991年重庆南岸中天铅锡厂入驻场地东北部,主要从事保险铅丝生产,后于2000年更名为南岸区南山街道永兴塑料厂,改从事摩托车配件(塑料制品)生产,后于2016年因土地转让,业主搬离场地至新力村南山社;2008年重庆市丰云塑料厂机修间入驻场地东北局部,主要用作挤塑模具维修等,不用于生产。目前评估范围内,中北部为新力村委会配电房、紧邻配电房东南侧为重庆市丰云塑料厂机修间(建构筑物暂未拆除)、中部至东南大部为东侧重庆邮电大学的建渣暂存场(现已将周边大部分建渣运走)、西南局部为砂石红砖销售暂存场,其余为荒地。
  二、监测及结果
  2019年3月,针对评估场地开展了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初步调查)工作,共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位,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1个地表水监测点位,1个底泥监测点位,采集土壤样品18个,监测因子为pH、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VOC、SVOC,地下水样品监测因子为pH、氨氮、耗氧量、总磷、总氮、六价铬、挥发酚、石油类、As、Pb、Cd、Hg;地表水样品监测因子为pH、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铬(六价)、挥发酚、石油类、As、Pb、Cd、Hg;底泥监测因子与土壤样品相同。检测结果显示:评估场地内部分样品铅及苯并[a]芘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评估为项目场地的详细采样调查,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要求,以及前期调查、检测结果及现场踏勘情况,在场地内共布设了22的土壤监测点位,2个地下水监测点位,1个底泥监测点位,共采集送检129个土壤样品,2个地下水样品,2个建渣样品,1个底泥样品,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铅、锑、苯并[a]芘;地下水样品监测因子包括多环芳烃、锑;底泥样品监测因子包括铅、锑;建渣样品监测因子包括pH、石油烃、铅、镍、砷、锑、苯丙[a]芘、铜、铬、六价铬、镉、锌、汞。
监测结果表明,评估场地内部分送检土壤样品中铅、锑的含量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二类用地筛选值;评估场地内建渣样品中所有监测因子均未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标准限值。报告确定场地土壤铅的修复目标值为800mg/kg,锑的含量为180mg/kg,苯丙[a]芘的含量为1.5mg/kg。根据相关标准导则要求,经过插值计算,并结合场地特征,估算出场地内受污染土壤面积约871.9平方米、方量为1355.06立方米,主要修复区域位于重庆市丰云塑料厂机修间、重庆南岸中天铅锡厂区域、锻造厂区域、预制配件厂区域。
  三、公众意见
  为了此风险评估报告更加完善,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如未收到有公众的反对信息。在此风险评估报告送重庆市环保局审查通过后,本项目进行第二次网上公示。
四、 详细技术资料查阅及时限
  如有需要,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报告编制单位索取查阅,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五、 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的方式转给我们,同时请附上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沟通和回复。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要征求公众的如下方面的意见:(1)对本报告采取的监测方案有何意见和建议。(2)对本地块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3)对本报告的结论认可度如何。
六、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市南山生态带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许诗雪      邮箱:5302102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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