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示

【规划环评公示】《重庆市渝北区“十三五”水利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作者:admin点击次数:2615发布时间:2018-07-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9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现将《重庆市渝北区“十三五”水利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重庆市渝北区“十三五”水利规划
  2)规划范围:重庆市渝北区行政区域(含两江新区),总面积1452km2
  3)规划水平年:2015年-2020年
  4)规划目标:按照到”十三五”末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的目标要求,坚持“生态水利、资源水利、法治水利、智慧水利、人文水利、安全水利”发展思路,通过构建现代化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防洪减灾能力、水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力度和行业管理能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相对滞后和保障能力薄弱的局面,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显著提高,水利改革发展和现代化走在重庆前列,实现传统水利向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水利的转变。
 
二、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渝北区水利局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3-67820213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凤路33号附1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103号
  联系人:宣工
  联系电话:17388247679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一路扬子江商务中心7层;
  电子邮箱:xuejian_xuan1984@sina.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调查规划区环境现状,收集有关基础资料,调查环境敏感区情况,识别规划实施的资源与环境制约因素。分析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和主要环境问题。
  2)进行规划与政策法规、上层位规划在资源保护与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要求等方面的符合性分析,与同层位规划在环境目标、资源利用、环境容量与承载力等方面的协调性分析,给出分析结论;进行规划的不确定性分析,给出规划环境影响预测的不同情景。
  3)预测、评价规划实施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人群健康等影响,分析规划实施可能导致的环境风险。
  4)论述规划的目标、规模、布局、结构等规划要素的环境合理性,以及环境目标的可达性和规划对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明确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和反馈意见;提出 “三线一单”的具体要求。
  5)结合现有情况,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污染防治、风险防范与生态保护对策和措施。
  6)拟定监测、跟踪计划。
  7)开展公众参与。
  8)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认为规划实施会产生哪些环境问题,您最关心哪方面的环境问题?
  2)规划实施对您的生活、工作有何影响?
  3)您认为规划规模、布局是否合适?
  4)您对规划实施有何具体建议和要求?
 
六、 公众建议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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