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示

重庆川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公示版

作者:admin点击次数:4234发布时间:2022-03-18

  重庆川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文简称“川庆化工”)地块位于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药川路37号,主要包括川庆化工生产区、高位水池、车队及家属区,占地面积约150740m2。地块在1966年之前为长江沿岸坡地,主要作为农田使用;1966年开始建设重庆101化工厂(重庆川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前身),并于1971年正式投产运行,主要进行染料、染料中间体等产品的生产;1977年,更名为重庆洛碛化工厂;1979年,更名为川庆化工厂,同年在地块生产区东侧成立重庆庆江化工厂(即川庆化工厂五车间),主要生产甲醇;1984年,重庆庆江化工厂关闭,庆江化工厂所在区域闲置;2010年,重庆川庆化工厂实行改制并更名为“重庆川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重庆川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全面停产,地块闲置至2018年;2018年至2019年期间,部分厂房出租给重庆陶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旭帆家具有限公司及重庆伊普斯家具有限公司使用;2019年,重庆川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收回所有出租用地,并委托重庆市松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生产区的拆除工作。目前,评估范围内除家属区、车队和生产区原事故池和收集池尚未拆除外,其余建(构)筑物及所有生产设施设备已全部拆除完毕,拆除区域遗留有未清理完的建渣,部分区域还覆盖一层从洛碛火车站东北侧道路修建产生的土方。川庆化工生产区已规划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高位水池区域规划为防护绿地、车队及家属区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
  2020年11月,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委托我司完成了川庆化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在地块内共布设了94个土壤监测点位、4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共采集225个土壤样品,3个地下水样品。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pH、砷、六价铬、铬、镉、铜、铅、汞、镍、锌、锰、钼、钒、钴、锑、钡、VOCs、SVOCs、对苯二酚、石油烃(C10-C40)、水溶性氟化物、硼、多氯联苯、氰化物及联苯胺等;地下水样品监测因子包括pH值、砷、铬(六价)、镉、铜、铅、汞、镍、锌、锰、钼、钴、锑、钡、石油类、氟化物、硼、氰化物和35种有机物。检测结果表明,生产区采集的土壤样品中铅、锰、六价铬、石油烃(C10-C40)、苯、萘、苯并[b]荧蒽、苯并[a]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的含量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依据HJ25.3等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推导特定污染物在第二类用地条件下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pH、锰、砷,硼的浓度不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石油类浓度不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标准限值。地块土壤环境质量不满足规划用地要求,需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阶段前后6批次共布设了634个土壤监测点位、27个建渣监测点位、50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共采集了1503个土壤样品、29个建渣样品、50个地下水样品。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pH、氰化物、硼、铬、锌、钴、锰、锑、钼、钒、钡、石油烃(C10-C40);建渣样品监测因子包括砷、六价铬、铬、镉、铜、铅、汞、镍、锌、氟离子、苯并[a]芘、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氯苯(浸出毒性),砷、六价铬、铬、镉、铅、汞、镍、锌、锰、钴、氟、1,2-二氯乙烷、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己基酯(毒性物质含量),pH(腐蚀性);地下水监测因子包括pH、锰、挥发酚类、砷、铬(六价)、铅、镍、钴、硼、石油类、苯、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土壤样品仍根据各区域不同的规划用地性质,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分别进行评价;建渣样品参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2007)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进行评价;地下水样品根据本地块地下水污染羽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的情况,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限值进行评价,石油类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水标准。
  检测结果表明,川庆化工生产区部分土壤样品镍、钴、砷、锰、六价铬、铅、苯、萘、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和石油烃(C10-C40)的含量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部分建渣样品锰、铬、镍的含量超过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2007),pH超过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的标准;部分地下水样品挥发酚、锰、六价铬、砷的浓度以及pH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限值,石油类的浓度超过了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水标准。
  风险评估表明,川庆化工生产区在第二类用地条件下土壤中的镍、钴、砷、锰、六价铬、铅、苯、萘、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和石油烃(C10-C40)对应风险超过了可接受水平,评估报告确定本地块土壤污染物的修复目标值为:镍900mg/kg,砷60mg/kg,钴70mg/kg,六价铬5.7mg/kg,苯4mg/kg,萘70mg/kg,苯并[a]芘1.5mg/kg,苯并[a]蒽15mg/kg,苯并[b]荧蒽15mg/kg,二苯并[a,h]蒽1.5mg/kg,石油烃(C10-C40)4500mg/kg,锰16100mg/kg,铅800 mg/kg;地下水中苯并[a]蒽对应风险未超过可接受水平,但考虑到本地块紧长江,从保护长江水质的角度考虑,应当对地下水采取修复措施,确定地下水污染物的修复目标值为:5.5≤pH(无量纲)≤9.0,砷0.05mg/L,六价铬0.1mg/L,锰1.5mg/L,石油类0.5mg/L,挥发酚0.1mg/L。
  根据相关标准导则要求,经过插值计算,并结合地块特征,估算出地块内受污染土壤面积约29428.2平方米,总污染方量为95531.09立方米;土壤pH值异常区域土壤方量为299619.36立方米;表层覆土污染面积为6713.4平方米,污染土壤方量为1420.5立方米。
  本次评估以不超标点位连线结合地块水文质地单元和评估红线确定地下水污染范围,地下水需治理修复的面积为26400.5m2,含水层平均厚度为2.5米至4米。
  另外,评估报告将建渣样品超过危险废物毒性含量标准限值的区域、不明罐体碎片堆存区及生产区东北侧固废遗留区域划分为建渣(固废)高风险管控区,管控面积为18911.7平方米;将建渣样品超过建设用地土壤二类标准限值的区域划分为中风险管控区,管控面积为12909.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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